股权转让
Classic Case
股权转让和赠与及减资的分析情况
一、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
1.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纳税义务人:转让人
税率: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注:平价、低价转让的税收政策。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定。
2. 印花税
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纳税人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就必须贴花。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便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
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
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二、自然人股东股权赠与
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应当缴纳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三、减少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而且减资的额度应当适度。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如果该自然人股东减少的注册资本实是其最初的注册资本时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减少的注册资本超过其最初的注册资本时,则超过的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流程:
(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